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贸易壁垒措施

特朗普:中国协议(China Deal)VS.中方:取得进展
2019-10-17 08:42:31   来源:机工智库   点击:

美国和中国1011就第一阶段贸易协议达成一致,注意这是美国媒体的说法;中国官方媒体的说法是:双方在农业、知识产权保护、汇率、金融服务、扩大贸易合作、技术转让、争端解决等领域取得实质性进展。

但不管如何,双方在此次会谈中没有讨论关于补贴和国有企业的问题。美国总统特朗普在白宫椭圆形办公室表示,美国宣布不会增加对中国的关税,涵盖农业结构问题和采购、知识产权、强制技术转让、货币和金融服务的协议原则上是两、三个阶段中的第一阶段。此外,这项协议将被“书面化”,并可能在11月智利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(APEC)领导人峰会上签署。据悉,这份协议的书面化需要35周的时间,且第二阶段谈判将在第一阶段谈判结束后立即开始。但特朗普也表示,协议的一部分可能无法“被书面化”,但破裂的可能性微乎其微。

 

总结此次会谈的结果:

Ÿ 中国购买农产品:协议将涉及中国每年购买价值400亿~500亿美元的美国农产品;

Ÿ 美国推迟下周加税:原定于1015日将2500亿美元中国输美商品关税从25%提高至30%的计划被推迟,但原定于12月生效的关税措施尚未取消。对此,投行高盛的分析称,特朗普政府之后宣布15%关税生效的可能性为60%但预计将推迟至2020年初,而不是目前1215日的最后期限;

Ÿ 知识产权和强制技术转让问题取得进展(中方官媒说法):美方称,“很大一部分”知识产权和一些强制技术转让问题将在第一阶段得到解决,这些问题也将在第二阶段得到进一步解决;

Ÿ 在金融服务方面取得进展并达成汇率协议:美方称,双方在货币和开放中国金融服务市场方面“几乎达成了协议”,且中美两国就外汇市场透明度条款也达成一致,双方达成的该项汇率协议以美墨加协议的相关规定为范本,尤其是在透明度问题上;

Ÿ 美国允许中国购买大量的阿拉斯加的土地;

Ÿ 美国欢迎中国留学生赴美留学。

 

尚未解决的棘手问题:

美国在此次贸易战中的核心目标是围绕盗窃知识产权、强制技术转让以及对中国工业补贴的指控。此次磋商未涉及一些更具争议性的问题,如中国政府对战略产业和国有企业的支持、政府在经济中的作用,以及国家对跨境数据传输的限制等。

 

下一步/第二阶段的工作:

Ÿ 这项协议将被“书面化”,并可能在11月智利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峰会上签署。特朗普称,这份协议的书面化需要35周的时间,且第二阶段谈判将在第一阶段谈判结束后立即开始。但特朗普也表示,协议的一部分可能无法“被书面化”,但破裂的可能性微乎其微。

Ÿ 特朗普政府还表示,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有关问题不在此次协议的范畴之内,将是一个单独的程序,在第二阶段的谈判中讨论。该公司已于5月被列入出口黑名单。

——有经济学家的观点认为,过去的经验表明美中贸易协议不值得形成书面化,此次甚至尚未被书面化。而且就目前情况而言,双方的贸易谈判也仅是呈现出了些许积极的迹象。

 

未被书面化的承诺+不存在的协议:

对于此次谈判,与特朗普所表现出的“乐观”相比,中方对结果的定性更为谨慎,只是声称两国之间已经取得进展。

 

——没有一纸承诺,是否能称之为“协议”?

美国国际战略研究中心(CSIS)的美中经济关系问题专家Scott Kennedy对该协议的描述是:怀疑是否有任何东西可以客观地称之为协议。

目前看来,美国正在寻求的是在未来几个月内避免提高关税、安抚金融市场的方法,因此只愿意接受就范围狭窄的问题达成口头协议。例如,在301调查的核心问题上,中国在知识产权问题上达成了何种协议尚不清楚,该调查报告的指责主要集中在从网络攻击到合资企业要求等战略上,认为中国利用这些战略不公平地获取了美国技术。在汇率操纵问题上,美国财长姆努钦的表态仅限于:在透明度方面有了新的承诺,以及美国愿意重新审视8月份将中国列为汇率操纵国的决定,而且此次与中国达成的汇率协议尚未包含争端解决程序。

而最为根本的问题是:这份协议目前尚不存在,中国官方媒体是称已经取得了“实质性进展”,美国官员的说法是将为这项协议起草书面文件。这意味着,尽管未来几天可能会出现更为实质性的协议,但目前实际并没有这样一份协议。

更大的问题是:双方在部分核心问题、在核心问题的解决上,甚至在更广泛的目标上都未达成一致。例如,中国并不接受美方的立场,即国内补贴和产业政策是可以谈判的话题;美国也不接受中方的立场,即华为是一个贸易问题,以及实体清单上的其他中国公司。因此美国媒体的分析认为,当前达成的这一规模明显较小的协议的一个主要推动因素是:双方围绕许多问题划出了一系列红线,留给讨论的余地相对较少。

 

核心议题中涉及的其他一些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:

如汇率问题,专家认为任何货币定价协议都需要具体的估值描述和定价机制,否则都是空谈;知识产权方面,特朗普政府当前是给予了执法部门和监管部门很大的空间,因此双方达成的知识产权协议也应涵盖这些具体的做法;在双方将于12月签署的协议方面,将势必包括更广泛的问题,但分析认为并不乐观的原因是缺乏一个严格的执行机制。另外,美方官员也同时警告称,对另一批中国商品征收关税(将于12月生效的15%的加征关税)仍是一种选择。

这些都是我们在下一步谈判中需要关注的美方动向。

 

——关于特朗普夸口的无需经过国会冗长而复杂的批准程序问题:

美国总统特朗普在1011日的推特上表示,“中国协议(China Deal)的一大好处是,由于各种原因,我们不必经历非常漫长和政治复杂的国会批准程序。当这项协议完全谈妥后,我可以代表我们的国家亲自签署。又快又彻底!”

 事情又是否真的如特朗普所说的如此简单呢?

对此,参议院财政委员会资深民主党参议员Ronald Wyden回应称,任何有意义的贸易协议都只有在国会授予他的权力下才是合法的,而且这种权力可以被剥夺。根据美国宪法,国会在国际贸易问题上拥有权力。几十年来,国会依法将贸易谈判权授予行政部门,但近期国会立法者对特朗普滥用这一权力的态势越来越警惕,并讨论了收回权力的方法,理由是总统采取了许多单边关税措施,谈判缺乏透明度。

我们再从美国的法律规定上看:

 

美国宪法关于可以绕过国会批准的相关规定:

总统可以与其他国家政府谈判和签署条约,但该条约须经参议院以2/3多数批准。为了绕过参议院,总统可以不使用“条约”(treatment)字眼,而是“行政协定”(executive agreement),但国会还是可以通过立法加以反对,阻扰协定的生效。 

根据美国法律,“条约”一词只适用于行政部门提交美国参议院征求意见和同意的国际协议,只有参议院以2/3多数批准条约,条约才能生效;未经参议院的建议和同意而生效的国际协定通常被称为“行政协定”。

 

几个概念的澄清:

根据总统宪法权力缔结的协定——行政协定;

根据国会颁布的法规签订的协议——国会行政协议;以及

根据正式批准的条约的条款缔结的协定。

 

但目前双方的所谓协议根本尚未成文,何谈什么协议、条约或是行政协定!?事实上,美国国会议员近期也在不断推动收回总统权力法案的通过,尤其是限制总统在贸易协定领域权力的滥用。

 

中国VS美国:谨慎型VS煽动性

总体看来,在此次谈判前后,中方对整体事件的看待相当谨慎,但特朗普在推特上的措辞则一如既往的具有“煽动性”——

“我刚刚与中国达成的协议,是迄今为止,我国历史上为伟大的爱国者农民达成的最大、最伟大的协议”,他并称,中国已经开始购买美国数百亿美元的农产品。而这条推文也被美国媒体描述为:似乎是从上世纪70年代莫斯科电台的一段台词中“撕下”的表述。 

这从一个侧面也表明,特朗普总统倾向于过度兜售此次的协议,毕竟面临2020年总统竞选的是特朗普。迄今,中美两国的贸易战已长达15个月,分析预计贸易战对全球经济造成的损失高达8500亿美元。就双方贸易战形势的展望来看,除了上文中提及的多个未涉及的核心纠纷外,最为直接的“打脸”是在特朗普称赞中国同意购买多达500亿美元农产品的同时,他仍准备维持对数千亿美元中国输美商品征收的关税,毕竟特朗普在谈判筹码的玩法方面颇为精通,也轻易不会扔掉手中的筹码。而除了关税之外,特朗普在出口管制、投资限制、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动作并未停止,这也是各方及分析人士对中美贸易战将成为“常态”判断的理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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